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为保证专科起点升本科学生的学籍状态正常注册,成人高等院校及教学点需要按要求做好专升本前置学历资格核查工作。
专升本前置学历资格核查内容
一、前置学历必须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可查且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必须完全一致。
二、前置学历审核未通过的,通过各教学点提供学生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由学院统一填报核查。本专科个人信息完全一致的可在学信网通过审核并注册学籍。
三、如核查信息不一致,需单独走学籍勘误流程,需要提供的支撑材料入下:
1、如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变更发生在前置学历就读期间,学生需联系前置学历院校做学历勘误。
2、前置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两份。
3、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的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生个人情况说明两份。(说明不一致信息的变更时间及原因,个人签名,加盖红手印,写上个人联系方式及日期)
5、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正反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该生信息页面各两份。
6、专科就读期间档案复印件并加盖出示部门的公章。
7、前置专科学历如使用士官证号的学生,需提供“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明确军(士)官证号和身份证号所指为同一人的证明材料,并附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备学校核实函调;若入伍前后更改过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的,还需另外提供户籍或公安机关等出具的相关材料。
8、前置专科学历关键信息与现专升本录取信息不一致,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县市一级公安机关)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中需明确更改前后为同一人及更改时间,并附经办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备学校核实函调。
经核查后前置学历不能通过的,学校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将取消学生入学资格。